定位(Positioning)是在1970年代首先被Al Ries以及Jack Trout所提出,而在他們所出版的定位:在眾聲喧嘩的市場裡,進駐消費者心靈的最佳方法這本書,其定義為:『定位應該是從一個產品、一件貨物、一項服務、一個公司、一個機構,甚或是從你自己做起。但是,定位並不是要對產品的本質有所改變。定位其實是指你對你所要影響的人的心理有無造成改變。換句話說,就是將你所要推銷的產品在消費者的心裡占有一席之地。』,如果覺得有點複雜, 請容許接下來為您簡化說明一番。
定位(Positioning),其實就是『你希望大家怎麼認識你並記得你?』
大家可以試著回想一下就學過程中,撇除掉還在聯絡的朋友們,我們還記得那幾位同學,他們是怎麼樣的人?為什麼還會記得他?而留在記憶中的那幾位同學,不論是令人討厭還是討人歡喜,他們一定擁有特別鮮明的個人特質或曾經與我們共同創造的特別經歷,因此在我們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的深刻印象。 就上述的例子,如果把『我們』改成消費者,把記憶中的『同學』改成品牌或產品,這個例子就是在說明定位(Positioning)。
知道你是誰不代表認識你這個人
很多時候,企業投資廣告宣傳活動,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品牌或產品,但其中往往會忽略一個重點在於『知道品牌並不是目的,認識品牌才是』。打開我們的臉書,看看你的好友,多少人你是知道但不認識,僅僅是知道並不會讓你們來往,認識才會促成你們往來。而要認識一個人、一個品牌、一個企業,絕對不是頻繁地曝光,而是要展現吸引人的特質以及創造彼此的互動。
不能流芳百世,寧可遺臭萬年
不管是企業、品牌、個人,會被人認識且深深記住的,形象要不就是大好,就絕對是大壞,我們有限的腦容量是絕對容不下那些平庸無聊的企業、品牌以及個人,要為自己在市場上找到定位,就必須了解這市場上的目標消費者,試著理解他們喜好,並從中發展出吸引他們的鮮明特質,並且做到極致。譬如:提到『極限運動』就不得不提到紅牛(reb bull)、要找『好用』的手機就很容易想到蘋果、準備『找資料』就不自主地使用Google、講到『省油』的汽車就聯想到Toyota….等。
行銷,就是讓市場消費者認識真正的你
做好定位不外乎三大步驟
1.我們怎麼看待自己:如果我們都不清楚自我的樣貌,那麼又怎麼清楚地介紹自己、讓大家認識我們的模樣呢? 重新解讀並認識自己絕對是定位的第一步
2.消費者怎麼看待我們:藉由網路的聲量、現有客戶群、市場調查…等方法,了解自己目前在消費者心中的樣貌形象,唯有如此,才能發現自我的優點以及缺點、以及離我們理想中的定位有多遙遠!
3.讓消費者認識真正的我們:所有的行銷策略、計畫以及活動,都是試著去扭轉或深化我們在消費者心中的定位,試著讓消費者產生興趣,進而願意接觸、並且互動,在每一次的接觸去創造或強化我們的特質,才能在消費者心中佔有一席之地,留下難以抹滅的深刻印象!
定位(Positioninging),不僅是行銷策略、計畫以及活動的核心以及審視標準所在,更是在營運企業必須要有的重要準則。這無關乎我們做的是怎麼樣的生意、是企業還是個人品牌、老闆還是上班族,只要是在外走跳,三不五時就該自我『定位』一下!
延伸閱讀:
1.一句話弄懂『行銷』的本質~
2.企業就該做品牌(Brand)?品牌到底怎麼做?
3.企業不該做數位行銷,該做的是行銷數位化!